公告日期:2019-07-08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3546 证券简称:盛世华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盛世华诚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广东盛世华诚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华诚”或“公司”),在广州与自然人陈冠、沈国权在广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2,000,000.00元收购陈冠、沈国权所持有的佛山天惠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惠”)的100%股权。本次收购后,盛世华诚持有天惠100%的股权,天惠将成为盛世华诚的全资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本次收购资产的成交金额为2,000,000.00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的盛世华诚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占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盛世华诚资产净额的比例为2.13%,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因而此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19-011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收购佛山天惠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广东盛世华诚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购买资产的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事项尚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陈冠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三路108号405房。
2、自然人
姓名:沈国权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梯云里6号地下。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佛山天惠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8S、28T。
公告编号:2019-011
股权类资产信息说明:佛山天惠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5日,注册地址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8S、28T,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沈国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760614507R。经营范围: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9月28日。公司共有股东2人,陈冠持股80%,沈国权持股20%。本次交易,公司以现金收购陈冠、沈国权持有的合计100%股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1、汇创(广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截至2019年4月30日的财务报表出具编号为穗汇创审字[2019]第0063号的《佛山天惠保险代理有限公司2018年1月-2019年4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广州同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同嘉评字[2019]第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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