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5 19:07:01 股吧网页版
平安银行:关于赎回优先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6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6-008
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优先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优先股最后交易日:2026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

2、本次优先股赎回登记日:2026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

3、本次优先股停止交易日:2026 年 3 月 9 日(星期一)

4、本次优先股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 3 月 9 日(星期一)

5、本次优先股赎回价格:104.37 元/股(含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16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 2 亿股
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优先股),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优先股代码:140002。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自发行之日起 5 年后,根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本行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优先股。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答复无异议,本行拟于 2026 年 3 月 9 日赎回本次优先股,有关本次
优先股赎回事项如下:

一、本次优先股赎回履行的程序

本行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授权本行董事会在优先股的赎回期内,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赎回事宜,并根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全权办
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本行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本行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答复,对赎回本次优先股无异议。

二、本次优先股赎回方案

(一)有关日期

本次优先股最后交易日:2026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

本次优先股赎回登记日:2026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

本次优先股停止交易日:2026 年 3 月 9 日(星期一)

本次优先股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 3 月 9 日(星期一)

(二)赎回规模

本行拟赎回全部 2 亿股本次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总规模人民币
200 亿元。

(三)赎回价格

本次优先股赎回价格为优先股票面金额(100 元/股)加当期应付股息(4.37元/股),合计 104.37 元/股(含税)。

(四)赎回时间

2026 年 3 月 9 日。

(五)扣税情况

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4.37 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本次优先股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4.37 元。

2、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留永昭、蔡其颖

3、结论性意见:本行本次赎回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可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行使赎回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行已就本次赎回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答复无异议,且已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优先股赎回款不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由本行自行派发。

(二)本次赎回资金派发完成后,本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退出登记;退出登记业务办理完成后,本次优先股在优先股股东证券账户中直接记减为 0。

(三)根据优先股赎回计划安排,本次优先股将于赎回日后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五、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PAB_db@pingan.com.cn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