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6-02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或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开展协定存款(含人民币、港币、美元)业务合作,协定存款本金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00亿元,合作期限 1 年,利息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5 亿元。本行遵循商业原则,与中国平安签订《协定存款业务合作协议》。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中国平安为本行的控股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平安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本行 2025 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为人民币 6,283.92 亿元,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为人民币 5,511.84 亿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 400 亿元,占本行 2025 年四
季度末资本净额 6.37%,存款类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 1,538.22 亿元,占本行 2025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 24.48%。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业务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对外披露。
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郭晓涛、付欣和蔡方方回避表决。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平安于 1988 年 3 月 21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81.08 亿元,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2316L,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47、48、109、110、111、112 层,法定代表人:马明哲。主要经营范围: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平安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5 年末,中国平安合并口径资产总额 138,984.71 亿元,负债总额
124,824.83 亿元,所有者权益 14,159.88 亿元,营业收入 10,505.06 亿元,利润总
额 1,855.90 亿元,净利润 1,583.01 亿元。中国平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中国平安开展协定存款(含人民币、港币、美元)业务合作,签订《协定存款业务合作协议》,协定存款本金金额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 400 亿元,合作期限 1 年,利息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5 亿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商业原则进行,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行作为上市的商业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行的正常业务,且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本行与中国平安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0.43 亿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平安银行前述关联交易按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平安银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平安银行独立性。
(二)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平安银行董事会审批。
八、备查文件
(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平安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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