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9
公告编号:2019-036
证券代码:870858 证券简称:颐顺鑫 主办券商:财富证券
山西颐顺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颐顺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并需提交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必要时可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
公告编号:2019-036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含邮件)通知,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
自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的十个自然日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异议股东需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递交或寄送至公司(寄送以快递签收时
公告编号:2019-036
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由于收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翟燕丽
联系电话:0351-2597717
联系邮箱:402981018@qq.com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数码港A座
特此公告。
山西颐顺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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