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铁集团向公司提供 25 亿元股东借款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
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26-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于2026年5月12日与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铁集团”或“出借人”)签署《关于股东借款及资产担保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深铁集团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借款额度(以下简称“借款额度”),借款额度包括《框架协议》生效之前已实际发生但公司未提供抵/质押担保措施的信用借款及已提供担保但后续确认无法实施或部分无法实施的借款,及《框架协议》生效之后发生的借款,公司将对《框架协议》下实际发生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担保方式(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2.截至目前,深铁集团持有公司27.18%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深铁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第二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就深铁集团向公司提供25亿元股东借款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订立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力平、雷江松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深铁集团将于股东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回避表决。如有合资格股东在合法时间内向董事会提出股东会增加该项临时提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其他人士可对在借款额度范围内的借款及依据《框架协议》进行的担保事项履行审批手续。
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注册资本:4,723,198.2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地铁、轻轨交通项目的建设经营、开发和综合利用;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广告业务;自有物业管理;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及教育培训。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持有深铁集团100%股权。
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深铁集团成立于1998年7月31日,是深圳市国资委直管的国有独资大型企业,负责深圳市90%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构建了国家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三铁合一”的产业布局和轨道建设、轨道运营、站城开发、资源经营“四位一体”的核心价值链,着力构建开放、创新、共融的“轨道+”生态圈。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铁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8,068.61亿元,净资产为2,904.99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12.20亿元,净利润为-371.97亿元。
截至目前,深铁集团持有公司27.18%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法人。
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深铁集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和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与深铁集团签署《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之时生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借款安排
1.借款额度
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拟向深铁集团申请不超过25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包括《框架协议》生效之前已实际发生但公司未提供抵/质押担保措施的信用借款及已提供担保但后续确认无法实施或部分无法实施的借款,及《框架协议》生效之后发生的借款,以实际提款金额计算,但不包括已含在公司与深铁集团于2025年11月2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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