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同步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25-1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了《持续关连交易-贷款框架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2.1 关于上市公司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有关公告同步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VANKE CO., LTD.*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202)
持續關連交易
貸款框架協議
貸款框架協議
於2025年11月2日,本公司與本公司主要股東深圳地鐵集團訂立貸款框架協議,據此,深圳地鐵 集團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本金總額最多為人民幣220億元的貸款,主要涵蓋:(i)深圳地鐵集團於生 效日前根據指定協議(定義見下文)已向本公司提供的無擔保信用貸款;及(ii)深圳地鐵集團於生效 日或之後根據正式協議,按照貸款框架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向本公司提供的有擔保貸款。
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深圳地鐵集團為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27.18%的主要股東,因此,根據上 市規則第14A章,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貸款框架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包括建議年 度上限及提供資產抵押)構成本公司一項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有關貸款框架協議的一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其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連同建議年 度上限,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申報、公告、通函(包括獨立財務意見)及獨立股東批准的 規定。
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財務顧問
本公司已成立獨立董事委員會,以就貸款框架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條款(包括建議年度上限 及提供資產抵押)是否屬公平合理,按一般商業條款於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訂立,以及彼等是 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向獨立股東提供意見。
獨立財務顧問已獲委任,以就貸款框架協議的條款(包括建議年度上限及提供資產抵押)就獨立股 東而言是否屬公平合理,按一般商業條款於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訂立,以及符合本公司及股東 的整體利益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意見。
臨時股東會
本公司將召開臨時股東會,以供股東審議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貸款框架協議(包括建議年度上限 及提供資產抵押)。
H股持有人如欲出席臨時股東會,最遲須於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將股票及過戶文 件一併交回本公司的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 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凡於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內 的H股持有人均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並可就擬於會上提呈的決議案進行投票。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貸款框架協議(包括建議年度上限及提供資產抵押)的詳情;(ii)獨立董事委 員會函件,當中載有其致獨立股東的推薦建議;(iii)獨立財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 的意見函件;及(iv)召開臨時股東會通告的通函預期將不晚於2025年11月10日寄發予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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