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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1 20:03:35 股吧网页版
万科A: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

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

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

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

理保障。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

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在董事会、经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

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

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

进一步加强覆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评估体系,持续组织公司内部各部门、控

股子公司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系统的自我评价。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

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

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物流仓储服务、租赁住宅、商业开

发和运营等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 C1《企

业管治守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要求

的各项规则和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明确的

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董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

督权。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对公司筹资、

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

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目前董事会 8 名董事中,有 4 名独立董事。董事

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投资与决策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

独立董事担任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并在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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