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9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关于给予广东澄星无人机股
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当事人: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陈加华。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
公告编号:2019-021
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陈加华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接受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的纪律处分。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本次处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尽力招聘合适的财务及信息披露人员,争取尽快披露相关报告。
针对信息披露违规事实,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公告编号:2019-021
(二)整改情况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1159号)。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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