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1-01-11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曾于1997年4月30日发出股 东大会公告(原公告),原公告宣布本公司第十一届股东大会定于1997年5月30日(星期五)在深圳举行。原公告亦要求拟出席本次大会的股股东于1997年5月26-28日到本公司登记并领取出席证,外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 邮件方式登记出席。
截止1997年5月28日(星期三)办公时间结束止,本公司所接获之登记出席本次大会的股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5803967股,占 本公司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第三 十五条及三十八条,本公司第十一届股东大会顺延二十日举行,具体事项如下:
会议时间:1997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二时
会议地点:中国深圳市和平路42号金田大厦28楼
1.审议并通过1996年董事局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并通过增补董事的议案:
5.审议并通过1996年度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6.审议并通过其他授权议案;
7.审议并通过修改章程的议案。
二、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1997年6月13日(星期五)深圳证交所收市时于深圳证券登记有限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有出席资格的股东或 代理人出席并投票表决。原公告后所附的授权委托书之剪报或复印件均 有效。
三、会议登记办法
顺延召开的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登记的方式举行。另需要在大会发言 的股东请于股东大会前三天到本董事局秘书处登记。
四、其他事项
本次大会之日程如遇特殊情况,本集团将另行公告。
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中国深圳市和平路42号金田大厦24楼金融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5573548转32407;0755-5591715
传真:0755-5592046 邮编:518010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199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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