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仇夏萍,2024年1月1日至11月11日担任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勤勉地履行职责,出席所有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对一些重要事项提出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仇夏萍,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在金融企业从事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6 年,曾任海通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海通期货、开元投资等两家公司董事,富国基金、海
通证券、海通吉禾、海通创意等四家公司监事,朗科科技独立董事,在 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期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有其他兼职情况。
报告期(指 2024 年度本人在任期间,下同)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 股东大会
报告期召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报告期召 出席股东
开董事会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次未亲自出 开股东大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席会议 会次数
4 4 0 0 否 2 2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按时出席。每一次
董事会前,本人必定会投入时间,认真审阅议案所附的各项资料,遇到疑问,即与公司
沟通交流,特别是对于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较高、营业收入规模较小以及持续亏损的问题,予以高度关注,并与经营管理层探讨解决的方法并提出建议。对于董事会上所有的议案,除涉及本人薪酬津贴的议案回避表决外,其他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且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集、出席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变更会计政策等议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召集、出席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拟聘任的副总经理和拟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进行了认真审核,确保候选人具备相关任职资格和符合任职条件。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按时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审核,认真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议案,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核涉及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项目。在该项目中,关联方广东三顺制药有限公司免租提供建设场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国华创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光伏发电站,并将电站所发电能以 0.6 元/千瓦时的价格优先供应广东三顺制药有限公司使用,富余电能执行同期燃煤发电基准价以现行标准 0.453 元/千瓦时接入公共电网,电站所有权归深圳市国华创讯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上述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保持经常沟通,定期听取内审部关于内审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汇报,协调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检查公司的财务信息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对内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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