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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8 18:47:01 股吧网页版
*ST国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9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 国华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价近日波动较大,且公司已多次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避免二级市场交易面临较大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
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
“国华网安”变更为“*ST 国华”,证券代码仍为“000004”,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
制为 5%。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3、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5),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20000 万元至 30000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19700 万元至 296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6200 万
元至 9300 万元;利润总额为 2000 万元至 3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00
万元至 12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00 万元至-2000 万元。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存在不确定性,若 2025 年经审计后的相关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国华,证券代码:000004)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3 月 17 日、3 月 18 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并对影响公司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存在以下重大风险事项: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
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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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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