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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4:39:14 股吧网页版
*ST国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俊英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广大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孙俊英,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思特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玛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 股东会

报告期召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报告期召 出席股东
开董事会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次未亲自出 开股东会 会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席会议 次数

15 15 0 0 否 2 2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5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每次董
事会召开前,本人必定会投入时间,认真审阅议案所附的各项资料,遇到疑问,即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沟通,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独立、审慎、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形。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且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召集、主持并出席全部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财务总监聘任、审计机构选聘、内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修订等各项议案,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与核查职责。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召集、主持并出席全部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与任职资格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提名的候选人具备相应履职能力与符合任职条件。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按时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审核,认真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议案,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核公司转让资产的议案。在该次交易中,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下属子公司山东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摘牌方用于支付交易对价的资金来源于向公司关联方的借款,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参照关联交易标准履行审议程序。上述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遵循了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定期听取内审部门的汇报,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公司加强内审工作,帮助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就年报审计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审计工作计划、独立性、财务报表方面重点关注事项、内控问题等汇报,及时了解相关审计情况,并就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提出建议。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业绩说明会及股东会中,以独立、客观的立场,积极参与中小股东互动活动,聆听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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