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 国华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
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
“国华网安”变更为“*ST 国华”,证券代码仍为“000004”,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
制为 5%。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且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3.71 元/股,对应总市值 4.91 亿元,首次触
及总市值低于 5 亿元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 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国华,证券代码:000004)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4 月 24 日、4 月 27 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并对影响公司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存在以下重大风险事项:
1)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
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审计报告》
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且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第三项及第五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终止上市。
2)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 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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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