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9 16:57:01 股吧网页版
深振业A: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0


股票代码:000006.SZ 债券简称:深振业A
债券代码:148395.SZ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六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振业02”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 2026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宋扬先生的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十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春研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负责法人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股证事务等,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王增金先生不再代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张春研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

姓名 办公电话 传真 邮箱

张春研 0755-25863983 0755-25863012 szzygp@126.com

附件:

简历

张春研:男,1983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
士研究生毕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曾任大连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高
级审计经理、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广州天健公司财务部长、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总经理、天健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5 年 5 月起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26 年 5 月起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春研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二、风险提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3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