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 振业 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 振业 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9 日以网络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
振业惠阳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振业创 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惠阳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浙商银行
深圳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 1.5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按照银行要求,
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保证期 限为债务人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加三年。我公司持有振业惠阳公司 82%股权,对其 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 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详见公 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的公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
广州鸿远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鸿远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浙商银行深
圳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 2.3 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5 年。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
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3 亿元,保证期间为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我公司持有广州鸿远公司 100%股权,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公司此次提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的公告》)。
以上担保金额均在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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