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开展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具有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是第一批取得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业务范围涉及审计、管理咨询、会计税务服务和工程造价等多个领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8月26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方案》,经公开招标选聘,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025年10月14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89万元(含差旅费),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
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信永中和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并按照年审工作安排和年审规程要求,先后开展了公司本部和地区公司现场审计、内勤工作、质量复核等一系列工作,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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