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李固根)
2025 年,本人作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深入了解企业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固根,现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及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职于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本人履职期内,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与公司发生任何业务往来或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存在其他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一)参与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在履职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 次,董事会 18 次,战略
与投资委员会 4 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10 次,提名委员会 4 次,
本人积极出席历次会议,并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委员,本人组织召开历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出席历次 专委会会议。严格按照各专委会议事规则审核年内独立董事候选 人、总法律顾问被提名人选、审计法务部和计划财务部负责人被 提名人选任职资格,关注公司投资事项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监督 各项定期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合规管理及内控风控的有效性等事 项。
表:2025 年度参与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表
请假/委托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股东会 3 3 0 0
董事会 18 18 0 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4 4 0 0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4 4 0 0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10 10 0 0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未发现公司
有其他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
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审计法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按季度听取审计法务部关于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情况的汇报,多次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督促审计机构加快审计进程、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中小股东诉求,及时了解市场对公司的反应。同时,本人高度关注行业趋势及市场政策变化,结合实际深度剖析其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以便在事项决策过程中更好地发挥监督及指导作用。此外,本人还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查,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1.参加培训与学习
为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2025 年度,本人认真
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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