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追加江鹏程为被执行人的申请被驳回 因案件正在执行中
来源:财中社
7月31日,神州高铁(000008)发布公告,关于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5年7月30日,公司收到海淀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因海淀法院于2025年7月9日再次恢复案件执行,现该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故驳回公司提出的追加江鹏程为被执行人的申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就公司提起的北京华软长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回购案件,出具了《民事判决书》。裁决华软长青向北京国润祁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支付股权回购款1.49亿元即违约金。
由于华软长青未按照上述判决书的约定时间履行相关款项给付义务,经公司申请,海淀法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华软长青存在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海淀法院于2024年5月20日裁定执行程序终结,2024年10月8日海淀法院恢复了执行,后于2025年2月7日再次裁定执行程序终结,随后公司向海淀法院申请追加江鹏程为被执行人。
2025年一季度,神州高铁实现收入2.23亿元,归母净利润-42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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