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0 18:31:02 股吧网页版
神州高铁:关于子公司挂牌出售敞顶集装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1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6009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挂牌出售敞顶集装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背景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成立子公
司开展敞顶集装箱(以下简称“敞顶箱”)租赁业务,共计采购敞顶箱 10,000只,单价范围为 2.2-2.5 万元/只。后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相关要求,
结合敞顶箱租赁相关政策和市场变化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处置敞顶箱的议案,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陆续出售了合计 3,203 只敞顶箱,回收资金约 5,900 万元。经营过程中另有部分敞顶箱因租赁方原因损毁、丢失,截至目前,公司可对外出售的敞顶箱数量为 6,385 只。

2、交易情况

为了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地平线轨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平线”)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
开挂牌的方式,继续出售其拥有的 6,385 只 20 英尺 35 吨敞顶箱。

3、决策程序

2026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挂牌出售敞顶集装箱资产的议案》,9 位董事均投票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挂牌、协议签署、资产交割等工作。

4、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完成资产转让,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手方及交易价格,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若根据最终挂牌结果构成关联交易或者《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本次交易暂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目前受让方尚不确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售的 6,385 只敞顶箱,是由公司子公司辽宁天晟远润物流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起,自大连中集特种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分批次购置,用于开展敞顶集装箱租赁业务。后根据公司管理要求,上述子公司被吸收合并至地平线,敞顶箱资产随之划转。

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地平线轨道技术有限公司拟处置资产涉及的 6,385 只敞顶集装箱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成本
法,按照 2025 年 7 月 31 日基准日,上述敞顶箱账面价值 8,076.78 万元,评估
价值 4,462.83 万元,减值额-3,613.95 万元,减值率 44.74%。本次评估结果已通过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备案。

按照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正在对上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最新账面价值,预计与上述评估结果不存在重大差异,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公司披露的年报为准。

四、交易的方案

依据上述评估结果,结合市场情况,公司拟将该 6,385 只敞顶箱分多次公开挂牌,每批次首次公开挂牌的底价均价不低于评估值均价 0.6989 万元/只(含税),后续的挂牌、交易等相关事项将严格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制度要求执行,即:若第一次公开挂牌市场不接受、无人竞价,第二次挂牌价最低可降低至评估值的90%,后续每次以评估值 10%作为降价依据。如已成交金额和当次拟挂牌交易金额合计的平均售价低于评估值均价的 90%暨 0.6291 万元/只(含税),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资产,目前尚未签署交易合同或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的整体战略部署,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
回笼资金,防止资产持续贬值。因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经初步测算,预计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开挂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评估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