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与独立判断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吉江华,男,198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拥有 20 年以
上的上市公司治理、董事会事务和资本运作等实践工作经验。曾任上海金信证券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现任本集团第十五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经自查,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履行职责,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董事局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无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局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局会议,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董事局会议并对审议的所有议案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具体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局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
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缺席次数 大会次数
董事局会议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加董事局会议
吉江华 6 2 4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局专门委员会情况
1、作为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按时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
依规开展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先后对公司第十五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 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核验任职条件与合规性,确保人选符合监 管要求及公司治理规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有序。
2、作为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与年审会
计师沟通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方案;听取审计部年度、季度工作总结及 计划;审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期定期报告;审 议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并审议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聘请事宜等。审议委员会严格履行监督与审议职责,切实发挥专业把关作 用,为公司规范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3、作为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认真审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拟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情况,讨论董事、监事津贴方案,审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绩效 任务书,切实履行薪酬审核、考核方案制定与监督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激励约束 机制,切实发挥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4、作为董事局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投资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会议 3 次,先后审议公司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下属子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2025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等事项,研究中
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事宜,对公司参与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开展专项审议,严格把控投资运作、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及重大风险事项。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未发生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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