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天佐羊绒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辽宁天佐羊绒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天佐,证券代码:
835519,以下简称“公司”)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ST天佐存在如下情况:
一、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主办券商近期在ST天佐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位于辽宁省阜新市阜新高新区华东街道18号的注册地址和生产、办公地址的厂房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员工已大量离职,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公司欠缴增值税尚未缴纳。
二、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主办券商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力、公司董事朱天佐、公司董事徐存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孙传坤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根据相关规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符合任职要求,公司还未进行改选。
三、未及时披露诉讼情况
主办券商对ST天佐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诉讼未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2019年5月20日公司补充披露了北京纺星助剂有限
公司与公司的诉讼(具体情况详见《涉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
编号:2019-004),但是仍存在部分诉讼未进行披露,具体情况如
下:
原告/ 被告/被 涉及金 判决或仲裁结 临时公
申请人 申请人 案由 额 果 告披露
时间
2013年4月7日,被告人朱力与案外
人姜维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人
朱力向姜维借款800万元,借款期限自 被告朱力于
2013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9日, 本判决生效之
利息年利率21%,被告李美华、大连村 日起十日内偿
田针织有限公司、朱天佐对前述借款及 还原告李美玉
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当担保人 借款本金800
无力负担时,被告大连村田针织有限公 万元;被告朱力
司同意转让65%股权给姜维并为其办理 于本判决生效
手续。同日,姜维与被告朱力、李美 日起十日内,
朱力、 华、朱天佐、ST天佐签订《连带担保协 以800万元为
李美 议书》,约定被告朱天佐、ST天佐对前 基数自2017年
华、大 述借款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月29日起
连村田 同日,姜维与被告朱力、李美华、大连 按年利率24%
针织有 村田针织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协议 计算支付原告
限公 书》,约定被告村田公司为前述借款及 李美玉利息至 尚未披
李美玉 司、朱 利息提供连带保证担保。2015年12月 800万 款项付清之日 露
天佐、 11日,姜维与原告、被告朱力签订《债 止(实际给付
辽宁天 权债务转让确认书》、《借款合同 时扣减
佐羊绒 书》,约定:姜维将800万元借款中的 2,887.57
纺织股 140万元债权及相应权利转让给原告, 元);被告李
份有限 2017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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