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6 19:03:02 股吧网页版
美丽生态: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股东会”)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6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
间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 座
1701-1703 室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飞霖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9 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1,149,652,292 股,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79人,代表股份 395,889,4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435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210,183,379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8.282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6 人,代表股份 185,706,0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153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飞霖先生、张景春先生、陈美玲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表决如下:

1.01、审议通过《选举陈飞霖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46,120,0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42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692,5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896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02、审议通过《选举张景春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46,094,4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422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3,666,8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871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03、审议通过《选举陈美玲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44,539,3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29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111,8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368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树满先生、侯卫和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表决如下:

2.01、审议通过《选举吴树满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44,510,4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219%。

其中,出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