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议案 25 项,具体
如下:
1.第十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议(2024 年 2 月 2 日):审议通
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的议案》。
2.第十届监事会第 20次会议(2024年 3月 29日):审议通
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派驻企业监事会主席综合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计提及减少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 2024年度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预算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
度社会责任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3.第十届监事会第 21次会议(2024年 4月 26日):审议通
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4.第十届监事会第 22 次会议(2024 年 6 月 4 日):审议通
过《关于为扬州市物合置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5.第十届监事会第 23次会议(2024年 8月 27日):审议通
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第十届监事会第 24次会议(2024年 9月 30日):审议通
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国贸商场提升改造项目投资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7.第十届监事会第 25 次会议(2024 年 10 月 30 日):审议
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制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会、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董事、高管履职勤勉尽责,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管理层有效落实董事会决议,坚持依法合规经营。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编制符合监管要求,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内控体系优化,完成对空间开发板块、商业运营板块及城市更新板块内控体系优化提升运行情况监督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有效,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控建设及运行成果。
(四)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公开募集资金事项。
(五)关联交易及资产处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除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关键节点及时做好内幕信息交易提示和提醒,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交易或违规泄露事件。
三、2025 年工作计划
2025 年,监事会将继续强化对集团各项经营活动、核心业
务和关键业务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是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并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要求列席公司党委会等,加强对重大投资、资产处置、招标采购及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审查,确保程序公开透明;二是督导企业完成内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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