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专业配置及兼职情况
本人宋少华,1963年3月出生,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及经济学学士,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2006-2007年任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2012年任香港保利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2016年任深圳龙浩南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2018年任香港保利达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深圳老茶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捷佳伟
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次、股东会1次。本
人在每次董事会上均行使了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
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 缺席董事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宋少华 1 0 1 0 0 否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10月以来,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
理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
在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关注公司审计机构设置、审计工作开展、风险舆情管理等方面情况。任期内召开会议 1 次,审议各项议题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审议议题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风险 1.审阅《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 17 次 2.审议《2024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会议 3.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关注公司绩效考核、高管人员考核工作的合法合规性,保持与管理层的顺畅沟通。任期内召开会议 1 次,审议各项议题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审议议题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1.审议《2023 年度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方
核委员会第 7 次会议 案》;
2.审核《深物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个人述职报告》;
3.审核《深物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表》;
4.审议 2023 年度高管考核附加项及否决项;
5.审议 2023 年度高管考核评分人员名单。
3.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副总经理倪卉川
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细致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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