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专业配置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彩梅,1982年9月出生,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正高级研究员,深圳市后备级人才。现任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所长,长期从事地方金融和国资国企领域政策研究与咨询,具有丰富的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咨询经验。主持和参与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咨询课题50余项,研究成果多次被政府部门采纳和科研奖励。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与4次股东会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在公司每次董事会上均行使了表决权,
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 缺席董事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胡彩梅 8 1 7 0 0 否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
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
在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建立有效的内
控机制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例如在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第 14 次会议上认真听取公司关于一季报财务数据、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等情况的汇报,向管理层详细询问公司一季度物管毛利率下滑原因及公司与心海方债务纠纷的背景及解决进展,要求公司改善经营,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审议各项议题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审议议题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1.审核《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4 年度审计工
管理委员会第 13 次会议 作计划》;
2.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检
查报告》;
3.审阅《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4.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审议《关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1.审阅《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管理委员会第 14 次会议 2.审议《2023 年度内控体系报告》;
3.审议《2024 年度企业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4.审议《2024 年度第一季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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