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专业配置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东辉,1972年6月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审计系本科,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学博士研究生毕业。曾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金融司公务员、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执行院长,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财务金融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多篇文章发表在国际顶级期刊和中国国家重点权威学术刊物,被评为深圳市海外高层次“孔雀计划”人才、被聘为深圳市财政局高级
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深圳报业集团深新传播智库专家、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评审人。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2025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与7次股东会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合法
有效。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
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 缺席董事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李东辉 13 2 11 0 0 否 7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充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经营
情况,为董事会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经认真审议,本人对2025年度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以下简称“审委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如下:
1.作为审委会主任委员,本人在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关注公司审计机构设置、审计工作开展、风险舆情管理等方面情况。2025 年度,本人重点聚焦公司资产减值计提相关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与年审所、资产评估机构就审计与评估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资产评估机构应补充完善相关证明材料,充分说明相关项目定价低于周边竞品价格的合理性;二是年审所应对上述定价予以审慎确认,并建议审计与评估人员对项目测算数据进行复核验算,出具内部评估报告,同时赴项目现场实地核查,必要时审委会委员可陪同现场走访。此外,本人提醒公司高度关注业绩波动可能引发的相关风险,防范资本市场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质疑。同时,要求公司通过资料核查、实地走访、分析性复核等方式,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存货减值评估报告进行全面复核,并就相关情况向审计委员会作专项汇报。
通过上述履职举措,切实保障公司资产减值计提事项真实、准确、公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了 7 次审委会会议,审议各项议题
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审议议题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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