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21:08:01 股吧网页版
深物业A: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致同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 履职进行评估,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现用名称。致同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致同持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 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 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 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 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拥有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名。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

在证券服务领域,致同已持续执业二十余年。2024 年度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达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审计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近三年致同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近三年致同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1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
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赵娟娟,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6 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7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义兰,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二)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