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报和有关公告:所有重大投资、巨额减值、高价回购都是管理委员会7人先拍板,董事会只负责举手盖章。
请公司回答:
管理委员会是否已彻底架空董事会、非法行使经营决策权?是否公然违反《公司法》第109条?
是,还是不是?
请直接回答,不要再拿“符合公司章程”当挡箭牌。
南玻A:
您好,公司重大投资、资产减值、股份回购等相关事项均严格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履行决策及披露程序,公司董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不存在管理委员会非法行使经营决策的情形。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您好,公司重大投资、资产减值、股份回购等相关事项均严格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履行决策及披露程序,公司董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不存在管理委员会非法行使经营决策的情形。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2-01 20: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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