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2:33:49 股吧网页版
南玻A: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年度测评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控工作实施的基本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以合法合规、风险控制、价值创造为导向,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
(一)内控体系建设与维护

2025 年度,结合公司业务需要,对集团核心业务终审授权及权限审批进行了优化并发布;我们对重要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级单位进行培训、宣贯;对业务信息化流程合规性进行了复核、跟进;组织实施内控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规章制度、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风险管理清单、内控手册及重要的业务流程;对日常风险事项、风控工作进行宣导、展示。

(二)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

2025 年度组织实施了业务过程监控、专项内控测评、缺陷整改、年度内控评价等具体工作,通过一系列的内控工作部署及开展,有效的加强了内部控制程序的执行,系统性地实施了风险控制工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了合理保证。

按照风险导向原则,在日常运营中对销售、采购、存货、固定资产及财务报告等核心业务流程进行风险管理,系统识别并评估内部控制中的潜在缺陷。

针对核心的业务模块,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并对重要业务的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查,有效地提高了核心业务模块的风险管控水平。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根据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司对包括集团总部、工程玻璃事业部、浮法玻璃事业部、电子玻璃事业部、光伏玻璃事业部、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太阳能事业部等共计 32 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总资产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应指标的93.63%以上,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应指标的98.18%以上。

公司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公司层面及业务流程层面,其中公司层面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方面,业务流程层面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含工程项目建设)、货币资金及投融资管理、研发及无形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能源管理等十大业务流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含工程项目建设)、财务报告等业务流程。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南玻集团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