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勤勉履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依法合规运作,同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2025 年全年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会议 2 次,
通讯方式会议 7 次,审议了议案 31 项,其中通过的议案 31 项。公司董事按照
相关规定勤勉履行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正确决策做了大量工作。全体董事均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未出现违反董事出席会议相关规定的情况。
(二)董事会年度重点工作
1、实施股份回购事项
经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 2025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进行回购。
截至 2026 年 3 月 4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
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A 股股
份 52,838,338 股,回购公司 B 股股份 28,223,296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2.6398%。股票回购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2、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 3,070,692,107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7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7 月实施完毕。
3、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聘期一年。
4、公司对外投资事项
经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拟在埃及投资新建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规划建设一条 1,400T/D 一窑五线光伏压延玻璃及配套四条钢化镀膜加工生产线,在项目取得政府相关审批后启动建设,预计建设周期为三年,项目规划总投资约人民币 17.55 亿元,具体投资金额和建设周期以实际投入及建设情况为准。
5、公司治理和制度建设完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取消了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设置职工董事,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同时,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战略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 21 项制度进行了修改;并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 5 项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内部控制管理质量。
6、董事会结构调整及董事变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