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7
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518Z024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518Z024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6 年 2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对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6〕第 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问询函中
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
如下:
报告书显示,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9 月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合计分别为 10,467.21 万元、8,617.08 万元和 10,664.5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25.03%、21.15%和 23.09%;存货期末净额分别为 13,736.20 万元、
12,771.67 万元和 13,783.10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2.85%、31.34%和
29.84%。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一步说明:
(1)结合标的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
账款占比较高的具体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坏账损失风险。
(2)说明存货具体构成及库龄,结合产品单位成本补充说明发出商品、产
成品金额与产销量匹配性、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并说明存货占总资产比例的
合理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存货减值风险。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 4 条)
一、结合标的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 账款占比较高的具体原因,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坏账损失风险。
(一)标的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标的公司智能显示控制器和液晶显示器件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存在“小 批量、多品种”的特征,客户主要分为终端产品生产厂商和技术服务商,公司对 两类客户采取的销售模式无本质区别,均为买断式销售。终端产品生产厂商将公 司产品应用于其自行生产制造的产品,公司按照其产品特性进行定制化设计和生 产;技术服务商为终端产品生产厂商提供整体技术方案及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向 各零部件厂商提出采购需求,公司按照其采购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和生产。标的 公司基于客户的合作期限、历史回款情况、信用水平等情况,给予 30天-120天不 等的信用账期,主要结算方式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电汇。
标的公司的信用政策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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