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5 年度,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派发现
金红利,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张佳华、赵晋琳、胡宁可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也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也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后续待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357,687.09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6,000,009.48 元,2025 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932,512,578.3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31,326,900.02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采取现金分配利润。
由于本年度公司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三、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2025 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52,281,975.5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0,357,687.09 16,446,210.84 521,765,764.33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932,512,578.3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31,326,900.0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2,281,975.56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29,284,762.69
净利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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