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整改管理暂行办法
(2026 版)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提升审计整改 工作质量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深圳市审计整改管 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审计整改管理暂行办法(征 求意见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统 称“所属企业”)。
3.术语与定义
3.1.审计整改:是指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单位依据正式的审计报告、审计意
见书等审计结果文书,对审计查出问题,按要求应当采取的纠正、改进措
施或其他针对性举措,以及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加强协作联动、开展督促
检查、追责问责和运用审计整改结果等一系列相关行为。本办法所涉及的
审计整改包括审计机关、市国资委等上级单位对公司(含所属企业)审计
查出问题、以及公司本部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3.2.公司本部/公司:是指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3.所属企业: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3.4.被审计单位:是指接受审计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
3.5.审计实施单位:是指实施审计工作的单位,包括审计机关、市国资委等上级
单位监督处室、公司内审部门等。
4.职责
4.1.公司董事会
4.1.1.负责审批审计整改基本制度规范。
4.1.2.听取重要审计报告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4.2.公司党委会
4.2.1 听取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含审计整改情况)。
4.2.2 必要时,专题研究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强
化对整改事项的统筹协调。
4.3.公司整改牵头部室(公司内审部门)
4.3.1.负责统筹管理审计机关、市国资委等上级单位查出问题的审计整改工作,
包括提出审计整改总体方案,对各项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分工提出建议;
组织各整改责任部室完成相应业务领域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拟报送的整改
报告及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和审核把关,经审批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审计实施
单位。
4.3.2.负责跟踪本级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督促被审计
单位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4.3.3.负责对审计整改事项实行台账管理,按照一事一号原则进行挂销号管理。4.3.4.负责完成上级单位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审计整改落实工作。
4.4.公司整改责任部室(公司相关部室)
4.4.1.根据职责分工或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推进审计机关、市国资委等上级单位
查出主管业务领域问题的具体整改落实工作。
4.4.2.按照“业务谁管理、监督谁负责”的原则,牵头研究、系统解决主管业务
领域审计查出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指导和监督被审计单位整
改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4.4.3.协助完成其他审计整改落实工作。
4.5.所属企业
4.5.1.负责落实内外部审计查出的涉及本企业(含下属企业)问题的整改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组织整改推进落实、
提交整改结果报告等工作。
4.5.2.负责按本办法要求建立完善和定期更新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审计查出问题
的整改工作台账,实施清单式、动态化管理。
5.关键事项描述
5.1.审计整改管理机制
5.1.1.审计整改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和加强长效机制建
设的工作原则。
5.1.2.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应改尽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原则,立足推动制
度完善、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深化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等需要,制定切
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审计整改措施应当在纠正审计查出问题、落实审计意
见和建议的同时,注重与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和完善制度相结合。
5.1.3.被审计单位应对本企业审计整改结果负总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整改结果承担主要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5.1.4.被审计单位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整改事项的统
筹协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应当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
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同时作
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
5.2.审计整改过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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