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总裁工作规则(2026 年修订)
(2026 年 3 月 1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裁的职责范围,规范总裁办公会议的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范性文件以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总裁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副总
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任职条件与任期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
第七条 总裁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
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职权和义务
第九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总法律顾问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
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副总裁协助总裁分管各职能部室及有关子公司、
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对总裁负责。
第十一条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会
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二条 总裁须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
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十三条 总裁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
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公司改制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要事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四条 总裁须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二)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四)总裁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六)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七)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八)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九)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十)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十一)不得编造虚假的信息。
公司章程有关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总裁。
第十五条 如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总裁
应及时向董事长报告,或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
第十六条 总裁办公会议事程序如下:
(一)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召集和主持。总裁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的,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或由董事长指定 1 名副总裁召集和主持。
(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总裁办公会。研究董事会授权事项时,出席人员达到高级管理人员的半数及以上方可召开会议。
(三)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总裁可根据会议需要,安排相关职能部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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