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索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6SZAA8B007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
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康佳集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康佳集团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一)康佳集团公司于 2025 年 7 月发布
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已经变更;(二)康佳集团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向 11 家投资方转让
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已经更名为: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易平方”)股权,又分别与该 11 家投资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约定若易平方未能于 2025 年底完成 IPO,康佳集团公司有义务按原受让价格回购其受让的股权并支付利息。上述补充协议未经过康佳集团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亦未对外公告。康佳集团公司本年度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整改,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监管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续) XYZH/2026SZAA8B007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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