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6-32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 康佳 03、25 康佳 01
134334 25 康佳 0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重庆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有的重庆
市易平方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平方”)70%股权在国有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2021 年 12 月,公司与由深圳市侨易数字化科技有限公司等 17 家受让方组成的联合体签订了《上海市
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为 28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深圳市易平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经认真检查,对于上述挂牌转让易平方 70%股权事项,公司发现与部分受让方约定了广告收入目标、重大事件受偿权及股东特殊权利等,现将相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广告收入目标
2021 年,易平方与投资方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幻电”)的关联方上海哔哩哔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哔哩哔哩”)签署协议
承诺:在 2022 年至 2024 年期间,每年为哔哩哔哩带来不低于 1 个亿的广告收入。
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广告收入未达成 1 亿元目标,则易平方应补足
易平方实际为哔哩哔哩累计带来的广告收入与 1 亿元目标之间的差额。
(二)重大事件受偿权
2021 年,公司、易平方与上海幻电签署协议约定:在易平方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若发生重大事件(即易平方不再为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以及公司或易平方重大违反交易文件项下的约定),则上海幻电有权要求以上海幻电认可且可行的方式从易平方退出,价格应不低于本次交易中投资方的最终摘牌价格加上单利 8%的年化利息计算后的金额。
(三)股东特殊权利
1、股东受偿权:2021 年,公司分别与重庆昆域创新智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1 家投资方及易平方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投资方成为易平方股东后,若易平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实现 IPO(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或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投资方可行使受偿权,受让
价格为投资方实际支付的投资金额及实际支付投资金额之日起至实际受偿之日按照年化收益率(单利 6%或 8%)计算的投资收益之和,并扣减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得的分红款,即受让价格=投资金额+投资收益-投资方已从易平方获得的分红款。同时,基于公司与上海幻电约定的关于投资人权利不低于其他投资人的约定,如果易平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实现 IPO,上海幻电亦享有前述投资人约定的受偿权。
2、共同出售权及反稀释权:2021 年,公司分别与喜粤新媒二号(珠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3 家投资方及易平方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在易平方上市前,如公司将股权出售给非关联第三方,则该等投资方享有共同出售权,且该等出售对应的易平方估值不得低于投资方投资易平方时的估值,否则投资方有权行使受偿权。另外,约定在易平方上市前,该等投资方享有反稀释权,投资方有权要求公司承担反稀释义务。
上述约定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约定事项影响公司损益合计-132,553.60 万元,其中影响2025 年当期损益-101,662.49 万元,影响以前年度追溯调整损益-30,891.11 万元,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未及时披露上述约定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后续将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
2、投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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