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詹奇勇)
作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中华”)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5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詹奇勇,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深圳市网信联动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经理助理,现任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以及深中华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不在深中华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深中华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深中华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对于担任深中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同意票,未提出过异议,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亲自出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董事 方式参 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詹奇勇 6 6 1 5 0 0 否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均全部出席并主持相关会议。本人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 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审计委员会的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审计机构保持顺畅沟通,并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 行认真审阅,掌握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 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 状况积极沟通,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沟通,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 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等,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 性。
(五)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基于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履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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