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投资管理、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工程招采管控不严、工程变更不合理的风险;资金支付的授权审批执行不到位引致的资金安全及合规性风险;存货积压或短缺、存货质量安全风险;采购计划安排不合理、供应商选择不当、采购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的风险;
销售政策和策略不当、客户信用管理不到位、账款回收不及时的风险;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使用效能低下及无形资产权属不清的风险;投资决策机制不健全、投后评价不及时或投后评价缺位的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点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五大基本要素的要求,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价如下:
(1)内部环境
①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设立了党委、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为全面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新监管规定,公司系统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中《公司章程》删除了监事会相关内容并将其职能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新增了独立董事等章节,进一步提升了董事会的决策科学性与监督有效性,夯实了“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亦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及新章程进
行了同步优化,确保了制度体系的统一性与可操作性。相关修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国资监管规定,提升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方面,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实施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运行,公司审计法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实施、评价及日常工作。
关于股东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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