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5-02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期权简称:科技 JLC1,期权代
码:037371。
2、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369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147.6080 万股;行权价格为 10.94 元/股。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6 月26 日至2026
年 6 月 25 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
续已办理完成,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至 2026 年 6 月 25 日。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
意满足行权条件的 36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1,147.6080 万份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
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行权价格为 10.94 元/份。
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12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2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日,深科技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
4.2023年4月7日晚,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资委《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128号),国资委原则同意深科技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5.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
7.2023年5月9日,公司公告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3年5月30日,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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