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游海龙
2025 年度,作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游海龙,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获得光电子技术学士、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学位。现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教授,华山领军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数字集成电路电路设计与验证工具教育部工程中心主任,西电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生导师,西安市系统芯片与微系统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杭州亿方数创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曾任成都知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市锐芯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监事。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职于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工业与
系统工程学院,任博士后。2023 年 12 月首次担任深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2025 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及审议议案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会议(含通讯会议),3 次股东会会议,
本人均准时出席、认真参加。作为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特别关注了公司生产运营情况、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审议董事会议案共 52 项,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以谨慎的态度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实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际参加董事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含 自参加董
通讯会议) 事会会议
游海龙 15 15 0 0 否 3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披露事宜、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议题。本人严格对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审慎核查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发表相关审核意见,推动股权激励计划规范执行,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 ESG 报告、关
于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指标等相关议案,本人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业务定位、ESG 报告优化等事宜提供了有建设性的专业意见。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游海龙 2 2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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