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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8:08:46 股吧网页版
深科技:关于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
北京。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合伙人 182 人,注册
会计师 1,05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 500 人。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
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与深科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6 家。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贷款等业务出具专项说明,以及按照相关要求出具其他相关报告和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2024 年度财务工作情况汇报》《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及 2025 年年度审计计划》《2024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信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情况的初步汇报及沟通事项》《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初稿》,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大信就 2024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审计工作进度的汇报,并与会计师进行了交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同时听取了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的年度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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