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6-013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深科技”: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科技东莞”: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沛顿”: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科技成都”或“开发科技”: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持股 50.40%控股子公司
“深科技桂林”:桂林深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48%的参股子公司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为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 38 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深科技东莞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深科技东莞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8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为全资子公司深科技东莞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行申请等值 6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4)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沛顿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5)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沛顿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等值 6 亿元人
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6)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沛顿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等值 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7)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沛顿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等值 3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科技成都(开发科技)拟向其境外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主要用于以境外子公司为主体向银行申请对业主方开出非融资性银行保函、非融资性备用信用证、融资性银行保函、融资性备用信用证等,以深科技成都(开发科技)为主体对境外子公司的供货合同进行预付款、履约、质保担保等,担保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具体如下:
(1)为开发计量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
(2)为开发科技(英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
(3)为开发科技(荷兰)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4)为开发计量(以色列)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超过 0.7 亿元人民币;
(5)为开发能源科技(乌兹)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超过 0.1 亿元人民币;
(6)为智慧能源计量巴西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
3.为参股公司桂林深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 2.88 亿元,具体如下:
桂林深科技有限公司为保障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需向银行申请6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深科技与桂林高新集团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本公司按 48%持股比例提供 2.88 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桂林高新集团按 52%持股比例提供 3.12 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以上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期限均为不超过 2 年;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期限为 1 年,担保有效期依据具体业务合同需求单笔约定。
5.以上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请本公司股东会批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前述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6.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
事项,议案表决情况: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 年 5 月 31 日
注册地址:东莞市虎门镇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基地
注册资本:8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彭秧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仪器仪表及零部件、元器件等相关电子部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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