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白俊江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主动、有效、独立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报告期内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白俊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波工程专业。兼任 AFP国际财务金融专业协会高级顾问。曾先后担任西安卫星测控中心项目总监,亚太卫星公司运营部总监、以色列 ECI 电信(中国)客户支持经理、信德电信国际合作有限公司 TMT 项目总经理、重庆凌康卫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时富辽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国 SypherMedia 国际公司中国区业务总监、IET 英国工程技术学会中国区总监、IMA 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亚太区总监。2020 年 1 月首次担任深科技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换届选举时连任深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2025 年度履职概述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实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含通 自参加董
讯会议) 事会会议
白俊江 15 15 0 0 否 3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及审议议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均准时出席、认真参加了公司共召开的 15 次董事会会议(含
通讯会议),3 次股东会会议。任职期间,本着审慎客观、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每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均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于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审慎行使表决权,并运用专业能力及个人经验提出相应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程序,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 作为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2025 年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认真核查了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听取公司年度考核方案,同时对公司经营班子考核等事项进行了积极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听取并审议了公司股权激励事项。
2. 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2025 年提名委员会会议
并对报告期内选举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3. 作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工作,听取
计中的职责与分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展,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建立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
4.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审议议案共5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审议事项 时间 意见
号 类型
1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04- 无 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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