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1 17:16:23 股吧网页版
深圳能源: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楼 9 层、29-31
层、34-41 层)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联席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不超过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增信措施情况: 无增信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 AAA/债项 AAA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区商城路618号

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签署日期:2026年3月5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深圳能
源”)已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
120 号”文同意注册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0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发行的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本期债券的债券简称为“26 深能 Y1”,债券代码为“524705”。

2、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2,000 万张(含 2,000 万
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
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 2025 年 9 月末净资产为人民币 652.25 亿元(2025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1.8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5.1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人民币 20.83 亿元(2022-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9,861.24 万元、204,593.51 万元和 200,514.87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