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08-07-08 11:17:33 股吧网页版
破股票

公告日期:2019-08-08



关于对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19】第 398 号

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保通)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毛利率波动与持续经营能力

你公司为智慧医疗相关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年报显示,你公司当期实现营业收入 670.3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41.55 万元,增幅6.61%;报告期发生营业成本 399.95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18.83万元,增幅 42.23%;毛利率由 55.28%下降至 40.33%。你公司年报披露,“营业成本增加原因为,2018 年审计出于谨慎性原则确认 125 万元的营业成本,当年发生的营业成本较去年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稍有下降。”

你公司本期及上期均为亏损,且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未弥补亏损2,599.65 万元,已超过公司股本(股本 1,623.20 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合同条款内容、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时点,详细说明你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确认 125 万元营业成本的原因;以及你公司当期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你公司认为当期营业成本较去年实际发生营业成本有所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解释是否恰当;

(3)针对你公司连续亏损、未弥补亏损已超过你公司股本的情

况,说明你公司拟采取的持续经营能力改善措施。

2、关于合并范围

你公司 2018 年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销售费用合计发生额为544.95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381.42 万元,你公司解释因子公司江西云医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医谷”)的成立,公司部分人员与业务从一保通分离出去,从而使公司部分的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随之下降。

年报显示,你公司持有云医谷 51%的股权,且已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你公司年报“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部分显示,你公司将云医谷作为联营企业进行核算。

请你公司:

(1)说明在持有云医谷 51%股权的情况下,未将云医谷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合并范围,说明你公司对关于上述费用变动解释的适当性。

3、关于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964.83 万元,坏账准备343.40 万元(均以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中账龄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 931.96 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 96.49%。

你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 819.69 万元,坏账准备 282.23

万元,其中应收江西城农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项 280 万元,账龄 1-2

年,现该公司已注销,你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请你公司:

(1)结合债务人经营状况、你公司信用政策等,说明你公司上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以及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

(2)结合你公司与江西城农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说明相关款项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该公司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关于诉讼及对外担保

因你公司未完成与恒泰证券之间的业绩承诺,恒泰证券要求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伟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经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马伟伟与恒泰证券达成和解协议,由马伟伟向恒泰证券进行股权回购,回购价款为 1,386 万元,分五期付清,你公司在最高额 800 万元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马伟伟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现已被冻结,如马伟伟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回购款,你公司需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且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请你公司:

(1)说明与恒泰证券之间的业绩承诺的业务背景,你公司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披义务,是否符合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2)说明上述回购事项的当前进展及后续安排,实际控制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以及上述事项对你公司的潜在财务影响。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18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部

2019 年 8 月 8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