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9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0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六节股东会的召开......15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22
第六章 董事会......23
第一节 董事......23
第二节 董事会......26
第三节 独立董事......30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2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7
第二节 内部审计......4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3
第一节 通知......43
第二节 公告......4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5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7
第十二章 附则......48
国药一致公司章程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系依照《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3)356号]文批复,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86267U。
第三条 公司于1993年3月2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境内公众持股为1650万股,于1993年8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向内部职工发行的内部职工持股为350万股,于1994年8月1日获准上市转让;同时发行定向法人股1000万股,于2006年4月股权分置改革后逐步获得上市流通权;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为2000万股,于1993年8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National Accord Medicines Corporation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楼。邮政编码:51802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55,656.5077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由董事长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国药一致公司章程 2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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