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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17 19:21:01 股吧网页版
富奥股份: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8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6-35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1,719,810,845
股,A 股总股本 1,671,991,930 股,B 股总股本 47,818,915 股。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57,971,626.75 元=1,719,810,845 股×0.15 元/股。

A 股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5 元/股计算(A 股每股现金分红=A 股现金分红总
额÷A 股总股本),即 0.15 元/股=250,798,789.50 元÷1,671,991,930 股。综
上,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A 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5 元/股。

B 股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5 元/股计算(B 股每股现金分红=B 股现金分红总
额÷B 股总股本),即 0.15 元/股=7,172,837.25 元÷47,818,915 股。B 股每股
现金红利应以 0.15 元/股计算(折合 0.17178 港元,港币:人民币=1:0.8732),综上,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B 股除权除息价格=最后交易日 B 股收盘价-0.17178 港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按总股本 1,719,810,845 股(A 股总股本 1,671,991,930 股,B
股总股本 47,818,9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
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57,971,626.7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2025 年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719,810,8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股派 1.5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 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 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金 1.350000 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1.5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 股股息折算汇率按照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6 年 5 月 19 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
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732)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 B 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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