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6-26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对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
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
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翼科技”)增资事项,增资金额为 1.5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拟以公
开摘牌方式对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
二、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批准,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
所挂牌公告期间提交了报名相关材料。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向深圳联合产权
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支付了保证金 4,500 万元。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收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与各
方签署了《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成为本次旗翼科技增资
方。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支付尾款
10,500 万元。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收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
证》。本次交易尚未最终完成,仍需履行以下程序:旗翼科技股东会作出决议、完成股东名册变更;旗翼科技各股东尚需完成《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的签署、盖章等内部决策文件的办理;此外,旗翼科技还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原股东(以下统称“原股东”或“乙方”,单称为“任一乙方”)
乙方(一):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乙方(二):宇翼(广东横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三):吉林旗挚汽车产业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增股东(以下统称“新增股东”或“丙方”,单称为“任一丙方”):
丙方(一):长春富维集团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三):深圳市投控基石新能源汽车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四):深圳市大鹏新区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一)增资扩股
1、本次增资前甲方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0 元,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1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40,000,000 货币 40%
2 宇翼(广东横琴)投资合伙企业 20,000,000 货币 20%
(有限合伙)
3 吉林旗挚汽车产业链创业投资 40,000,000 货币 40%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0,000 / 100%
2、评估价值与挂牌
(1)各方确认,本次增资扩股以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5 年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拟非同比例增资所涉及的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 0651 号)为基础;该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甲方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332,736,960.53 元(大写:叁亿叁仟贰佰柒拾叁万陆仟玖佰陆拾元伍角叁分)。另根据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一汽旗翼(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款实
缴到位后对评估值影响的情况说明》,截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甲方注册资本
已全部实缴完成,注册资本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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