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 A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有限售条件股份
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96.7186%股权事项中向部分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93,195,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4%;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56,7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8 号)核准批文,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桑达”)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陈士刚、中电海河智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横琴宏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德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横琴宏伟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优点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总章隆盛实业有限公司、横琴宏景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宏
寰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15 名交易对方发行 658,011,817 股股份购买相关
资产,该等股份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市。其中,向中电海河智慧新兴产业投
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德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优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总章隆盛实业有限公司等 5 名发行对象发行的 164,816,394 股股份,禁售期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已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陈士刚、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横琴宏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横琴宏伟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横琴宏景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宏寰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10 名发行对象获得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 493,195,423 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43.34%。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市,禁售期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及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实现 2021 年至 2024 年承诺业绩,或上述 10 名发行
对象各自履行完毕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盈利预测补偿及期末减值补偿义务(以孰晚为准)。根据审计结果,中国系统已实现 2021 年至 2024 年累计业绩
承诺,其 2021 年至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累计为 293,154.49 万元,
高于承诺业绩 283,000.00 万元;根据资产评估结果,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扣除承诺期限内中国系统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等影响后,中国系统 100%股东权益价值为 1,181,503.91 万元,按收购比例 96.7186%计算的股东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1,142,734.04 万元,相比发行股份购买中国系统 96.7186%股权的交易价格 742,895.35 万元,未发生减值,未触发业绩补偿义务。
二、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
2.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93,195,4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34%,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56,748,8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1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申 本次实
请解除 本次实际 际可上
序 获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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