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12月1日任职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的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唐乐民 男,1981年9月出生,本科学位,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历任北京金海泰资本市场研究中心高级经理、北京恒成智远企业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山东省和君恒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北京恒成智远企业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国企改革改制研究院院长,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管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25年12月1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应参加公司董事会2次,实际出席2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应出席股东会0次。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为董事会决策建言献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议
唐乐民 2 2 0 0 0 否 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十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相关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共参与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次,战略委员会2次。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
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针对关于提请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定增发行的议案开展前置阶
段的专项审查和审慎评估,确保相关事项契合公司发展经营实际需要,以充分保
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公司年报工作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认真听取公司年度的生产经营以及公司
内控内审情况汇报,通过邮件、电话以及见面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情况
进行评价总结。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
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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